党政办公室
文印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5-22
为规范学院文印工作,合理、高效地使用文印设备,更好地为教学、行政工作服务,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院文印工作由学院办公室委派专人负责,文印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及时、准确、规范、高效和节约的原则,扎实做好文印工作,为学院办公提供优质服务。
二、学院办公室文印范围:以学院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文书和文献资料;学院各项工作任务和各类活动所需的材料、资料;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各类公文、报表和资料;学院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急需的各种资料。
三、各部门交印文件资料,均需填写《文印登记表》,由学院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批,方可打印、复印、翻印。文件印制完毕,取件时由取件人签字。
四、学生和私人的文件资料,一般不予缮印;特殊情况下,必须缮印的,每张收费0.5元,并做好文印记录。缮印费由文印人员统一保管,学期末进行核算。
五、打印文稿必须以word电子文档发送,并按任务的急缓轻重和申报时间的先后安排缮印次序。为保证及时完成文印,印量超过200份(或超过500页)的文稿资料须提前1个工作日送稿,超过400份(或1000页)须提前2个工作日送稿;学生试卷须提前3个工作日送稿。
六、文印工作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好打印、复印文件底稿,不得丢失损坏。密级文件要由专人负责印制,完成后及时清除现场,确保不失密、不泄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印、翻印和打印密级文件。打印文件资料应及时存盘、备份和定期整理文档资料,密级文件打印后及时删除,不得存盘或私留文件。非文印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文印室。
七、学院和各部门下达的一般性事务通知、通告、通报、通讯和内部业务信息等,应采用学校办公室网站予以发布。所有文印文件资料实行双面印制,文印份数应严格掌握,不可滥印滥发。
八、学院所有文件的缮印,要严格遵守《河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豫政〔2001〕72号)的要求。若主管部门及文件另有要求的,按要求印制。
九、文印工作人员每天要积极做好文印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速印机、复印机和扫描仪等)的维护工作,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十、文印工作人员要保持文印室环境清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时注意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确保文印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