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架构
管理架构
学校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具体理事会成员名单为:付全立、刘艳萍、邢天来、付宁、李由生、韩雷斌、韩根成,共计7人,付全立为理事长。理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已报审批部门备案。
学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举办者变更;修改学校章程;审批学校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审批学校年度和学期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审批学校办学经费的筹集方案;学校的分立、合并或终止;确定法定代表人人选,聘任或者解聘学校校长;决定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任免事项;审批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制定学校内部重要管理制度;制定学校教职工的工资标准;其他应由理事会决策的事项等。学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理事会会议制作了相应的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均制作有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
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执行学校理事会的决定;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提出民办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学校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学校设有监事会,监事3名,具体名单为:周珂、董胜、张振江。监事长为:周珂。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学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学校财务;对学校理事会、行政机构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履职情况;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学校工会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逐步构建了“部门设置合理、运行高效、制度健全、规范有序”的管理格局。
学校机构设置科学合理。下设党政办公室、学生处、团委、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实习就业处、督导处、财务处、安全管理处、条件设备处、后勤处等处室,人员配备齐全。
党政办公室作为学校党支部、行政综合办事机构,主要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督查督办、服务保障等职能。
学生处是学校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发展指导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
团委是负责学校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组织建设、网络宣传阵地建设、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创新创业、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等工作。
教务处是全面负责学校教学运行与管理的职能机构,肩负推进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职责。
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实习就业处主要负责全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财务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负责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
督导处负责学校各项工作的督促、监察、评估、指导、咨询,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安全管理处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
条件设备处负责学校实习实训室建设和设备管理工作,协调实施实习实训教学工作。
后勤处负责水电气暖及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维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