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10-27
一、 组织党务日常活动,协调党、团、工会的工作。
二、 协助党委检查、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及党委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 做好组织、宣传、纪律检查、党员教育等工作。
四、 组织教职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及时了解职工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了解和掌握各级干部的情况,听取师生员工对各级干部的意见,积极为党委决策建言献策。
六、 安排全校党员大会和其他重要学习活动,做好记录,并检查会议精神贯彻执行的情况。
七、 负责上级和本校党的文件收发、传阅、保管、借阅和保密工作,负责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决议和报告等文件的起草工作。
八、 负责党的校内外的联系和接待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密切党群关系。协助党委做好校内统战工作。
九、负责全校性会议的通知、安排、布置;按时印发会议纪要,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十、负责学校安全、消防、保卫、保密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校环境卫生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的文秘工作,草拟学校行政及党总支工作实施方案与计划、总结和决议的撰写,填写“学校大事记”,并负责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的汇集和整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的劳资工作和退休人员的管理;定期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全校教职工的考勤情况。
十三、负责学校年度行政、职称考核、职称晋升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具体工作。
十四、注意调查研究,当好领导参谋。
十五、负责学校文书、人事档案的管理及校文印室的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友邻单位的来信、来访处理及接待等工作,处理好与友邻单位的关系;做好承上启下及各科室之间协调工作。
十七、负责学校汽车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八、负责临时工的选调使用、教育管理工作。
十九、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本室人员的思想和业务工作水平。
二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