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郑州铁道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8
为使我校资助管理工作规范、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使资助管理机构的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加强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校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二条 严格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免学费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学生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审查、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相关资料,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助资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第三条 做好学生资助信息报表完整、上报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严格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 班级要及时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报送学生异动情况,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的发放。
第六条 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册,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