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
图书馆意识形态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9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图书馆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
图书馆意识形态工作是学校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形势,时刻绷紧意识形态安全这根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文件精神。
二、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部门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的审批监管制度,实行“一会一报”制,具体组织者要进行现场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持党管媒体原则,认真做好图书馆网站、QQ群、微信群及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检索机、馆内张贴板、展板、海报等的建设和管理,利用这些阵地扩大图书馆服务师生信息资源需求的同时开展意识形态正面思想,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进行处置的责任。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敢抓敢管,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妥善处理在图书馆区域内发生的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报请上级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图书馆内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任何人在图书馆区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发现在图书馆内进行的宗教活动,应及时制止和劝离。
(3)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抓好中心组学习,深化职工政治理想学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职工队伍管理,加强职工补充、聘用、考核、晋升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认真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团结引领工作,关注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引导督促他们为图书馆积极主动发挥作用,为图书馆事业做更大的贡献。
三、加强网络舆论管理
有关责任部门须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严把信息发布关。网络平台 (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号) 信息发布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未经审核审批不得发布或转载。加强网络平台舆情常态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网上不良信息。
四、加强文献资源采购管理,严把质量源头关
采编部须重视政治理论经典著作的采购。确保书刊采购渠道正规合法。书刊到馆后,资源建设部须对图书逐一过目审查,严格验收。确保盗版、侵权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图书无法进入图书馆。
五、加强文献资源捐赠管理
采编部要对捐赠图书逐一过目审查,对捐赠图书资料的来源、内容等事项进行合规性检查。不接受盗版、侵权和国家明令禁止图书的捐赠。对捐赠的境外出版物、灰色文献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
六、加强电子文献的监控与分析
电子文献须按照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和流程采购;采购前对该产品在高校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调研,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合规性审查;引入新数据库前还必须经过本校师生试用。加强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七、加强对师生借书动态的管理
读者凭借阅证办理图书借还。流通部须定期对学生借书动态进行监控、分析、研判,对异常借书动态及时报告馆领导,并对涉及的人和图书进行分析和处置。
八、加强文献资源服务的防范
有关工作人员(馆员)在为师生提供服务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提供非法资源和服务,发现盗版、侵权和国家明令禁止图书、报刊(包括读者携带的图书、报刊)应及时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
九、每一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集中分析图书馆意识形态工作形势,认真排查存在或潜在问题,研究制订防控措施与解决方案。